中评协〔2015〕 68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具有证券评估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指导中小评估机构建立健全业务质量控制制度和程序,防范执业风险,体现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相关要求,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组织专家在修订《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的基础上,制定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现予以发布,供参照执行《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指南》(中评协〔2010〕214号)的评估机构参考。
请各地方协会将《资产评估专家指引第7号——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及时转发评估机构。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于2012年12月28日发布的《资产评估操作专家提示——中小评估机构业务质量控制》(中评协〔2012〕247号),自本专家指引发布时起同时废止。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2015年 7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