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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的通知更新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02 13:21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鲁建标字〔201639号、鲁建标字〔201640号文件要求,我省自201731日起,执行新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为确保上述工程计价依据的顺利执行,保障建设市场各方权益,经调研测算,决定发布我省建设工程各专业定额人工单价及定额价目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省新版计价依据中的定额人工单价为95元至103元(各专业具体单价见附件)。该单价适用于鲁建标字〔201639号文件发布的各计价依据,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二、按照省定额人工单价及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费用编制规则,并通过调查建筑市场材料价格信息,我厅组织编制了新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价目表,登载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定额站子网站上。
    
三、按照《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规定,省定额人工单价和省定额价目表应作为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等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省定额人工单价和省定额价目表也是招标控制价编制、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重要参考。
    
四、各市应跟踪市场人工价格变化情况,建立人工单价动态管理制度,结合本市实际情况,适时发布本市定额人工市场指导单价,为工程造价计价行为提供指导。
    
五、本定额人工单价及价目表自201731日起执行。
    
六、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表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
22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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