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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项目被国家中医药局评为“优秀”等次更新时间:2018-03-24  浏览次数:

      据山东省卫计委官网报道,近期,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通报了2016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结果,我省绩效评价项目被评为“优秀”等次。

为加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2017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全国31个省(区、市)开展2016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本所接受山东省中医药管理局委托,组成赵越艳为负责人的项目团队,承担了我省的2016年度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绩效评价项目。在省中医药局的支持、组织、配合下,项目团队克服评价范围点多面大、行业和专业特点突出、评价结果要求高端、工作环节多、时间紧迫等困难,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了任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评审,遵循“专家审核、同行评议、定量+定性”的评审原则,最后形成“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的评议,其中优秀5个,良好13个,合格8个,较差5个。我省为5个“优秀”等级省份之一。
    按照财政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分配挂钩机制”要求,结合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因素法分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将此次评审结果与2018年转移支付中医药资金分配挂钩。同时,对结果较好的省予以表扬,对结果较差的省要求按时完成整改。在2018年中央转移支付中医药补助资金中,“优秀、良好、合格、较差”四个等级分别按照“100%、80%、60%、40%”测算绩效评价结果因素占比,即分配补助资金为540万元、432万元、324万元、216万元。本省绩效评价项目受到国家中医药局表彰,并据此获得全额补助资金5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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